问题 | 谁有权利给居民停水停电 |
释义 | 居民小区停水停电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管理。 一、物业归谁管由谁界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二、物业费的标准是经过哪个部门核定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和房屋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合同中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按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照所签服务合同要求追偿。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之间发生的收费纠纷,可由物价部门进行调处。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已接受委托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并相应收取公共性服务费的,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再行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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