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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释义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进行侦查。羁押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长度。具体来说,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共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个月
    一般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月,到三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符合条件的案件由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月,到五个月;
    符合条件的四种重大复杂案件,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4、涉嫌重罪可由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月,到七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的,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5、符合条件的重新计算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或不讲真实姓名的应当自发现之日或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在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从2个月到7个月都有可能,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律允许重新计算,所以说,仅仅以时间来考量羁押期限并不可靠!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拘留羁押期限最长为一个月零七天,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审查起诉羁押期限普通情况下,一般为一个半月,需要补充侦查的,最多延长两个月。一审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最长二个半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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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