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出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一、公司股东退出应该如何清算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回购退出,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需要公司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股份,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股权清算一般以溢价收购,股权相关合同一般有相应的条款。比如某股东想退股,公司内部股东有优先收购权,规定至少溢价多少。按原合同办理。如果原合同没有详细说明,那就纯粹是看水磨时间慢慢谈价格,没有强制原价转让。 二、公司股权退出怎么处理 股东退股有两种情形。一是单一股东退股,其他新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受让其股份。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清算,退股方和新股东都可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程序为:依法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财产。审批公司债务;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处理和清算与公司的未了结业务,收集公司债权;参与公司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确认和执行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取消注册。 三、公司股东退出怎么处理 股东退出为两种情况: 1、单个股东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或者转让给外部人员,但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全体股东退股。意味着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走公司解散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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