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天津国四车不能过户。除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外,其他城市均可转让国4的所有权。但是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的轻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五项标准的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限制国四排放标准车辆转让,内陆省份不允许国Ⅲ排放标准车辆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