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最早提出近亲不能结婚的科学主张的时间 |
释义 | 我国最早提出近亲不能结婚的科学主张的时间:近亲不能结婚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来的。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会议通过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的话,孩子患遗传病的几率会提高。新中国 第一部相关法律就禁止近亲结婚,但只是规定“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至于“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遵从当地习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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