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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怎么报销
释义
    一、跨省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1、参保人首先办理备案登记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通过。
    2、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出院时再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4、做好异地备案手续之后,就可以直接跨省异地结算,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时,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住院费用即可,其他费用可以直接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报销。
    5、如果是参保人先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在结算时需要参保人先行垫付,之后拿相关的住院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二、垫付回参保地如何报销?
    参保人在跨省进行了垫付之后,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备案登记表,患者的病历本,医保卡以及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前往本地医保报销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但是每个地方的报销标准不同,大部分地区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那么回本地报销的比例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也有小数地区例如安徽地区,所以相应的报销标准还是要参考当地的官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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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