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约束的合同,当公寓公共设施出现问题时,应该先查看租赁合同中所包含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责任归属条款。如果该责任归属于房东,那么房东应该承担修缮费用;如果该责任属于物业公司,那么租户可以先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要求其承担修缮费用。如果无法在合理时间内解决问题,租户可以向房东或物业公司提出书面通知,要求返还相应租金或更换另一套房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出租人就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瑕疵对承租人隐瞒不报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出租人承诺对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缺陷、损坏而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服务的质量、安全、责任等内容负责。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民法典》 第六章 租赁合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保持适当的使用状态,并按照约定承担维修、养护等义务;因出租人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减租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