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签租房合同可以退房。当事人没签租房合同的,一般可以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租赁关系,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房屋租赁的权利义务。 一、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关系中一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违约责任的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租户提前退租怎么办 租户提前退租的,如果是由于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租户不承担责任,可以解除租房合同;但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的,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提前退租,但需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房东违约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针对租房,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由于各种原因要收回房子,这个时候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不履行租房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也可要求支付解除租赁合同的损失。房东不承担违约赔偿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租赁所在地提起法院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