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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审可以书面审理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书面审理即不开庭审理,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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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