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的法律约束力 |
释义 |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效力。它终结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起诉,且内容不得撤销或改变。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效力。它终结诉讼程序,确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调解书还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应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法院署名、盖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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