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1、准备好病历相关资料,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2、找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质的医师诊断,符合申报门特病种的,医师为其填写《附件5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打印申请表交患者; 3、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对申请表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科室复核栏签名; 4、参保人将科室复核后的申请表及病种准入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一站式医务审批窗口审核,经复核符合规定并申报材料完整的,由医保经办人员将认定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备案。 特定病种门诊报销的申请材料有: 1、市内定点医院就诊地提供《特定门诊诊断证明》,市外医院就诊地提供《疾病诊断证明》; 2、近期(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等资料; 3、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肾、心脏、骨髓等移植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记录或术后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 4、身份证双面及卡背面复印件; 5、(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 综上所述,患者应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申报特殊病种登记,获得审批之后,就可以获得门诊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