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场查勘指的是: 刑事犯罪现场的勘查。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犯罪人,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访问和勘验检查工作。 现场勘察基本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