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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可抗拒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不可抗拒原因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不可抗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原因很多,例如新冠疫情的防控所引发的庭审程序无法继续,暂时中止审理。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就会恢复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2)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法院不可抗拒的原因
    一、自然灾害原因:疫情原因,因为疫情中止审理。在不可抗拒原因当中,有一个是自然灾害的,如果终审所在地是在疫情地区,因此这一个案件会中止。二、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出现自残等行为中止审理。还有一些嫌疑人,会在他们宣判的前期,因为种种原因而自残,虽然他们已经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是基本的人权还是有的,她是犯罪,但是她如果有自残引起的伤病,也会让案件往后推。三、嫌疑人出现能影响社会及人类发展的因素。还有一种,是高智商、高能力的犯罪会出现的一些因素。如果有一个死刑犯人,在终审前整出一份可控核聚变的资料,并且经过中科院核实了可行,那么这家伙的案子就可以暂时停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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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