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月的税额为零,因为该销项税之前月份已申报。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