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
释义 | 香港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下: 1、年龄: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或拥有良好专业技能、文件证明的行业成就; 3、资产:单人至少10万元的资产证明,全家20万元以上的资产证明; 4、语言:良好中文(普通话或粤语)或英文能力; 5、品行: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入境记录; 6、申请人需选择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中的一项来获得合格分数 (1)综合计分制:最高225分,最低及格分数80分(根据申请人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打分); (2)成就计分制:须符合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一项即可获得满分225分,不符合者则无法提交申请; (3)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 (4)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业界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的终生成就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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