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管理局机关是行政单位。 1、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等。 2、城市管理局就是行政单位,而该人员就是可以属于行政法类的公务员。 3、只有在通过公务员的考试以后才有机会前往该单位进行工作岗位的培训和岗位分配。 城市管理局是政府下属的一个组织,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手段,组织草拟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车督管等。 城管局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职能是: 1、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