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析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步骤: 1、确定相关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的核心是“市场”和“支配”。关于这两个概念,在反垄断法上有特殊的内涵,不能从一般意义上去理解。 2、地域市场 相关地域市场是指同类产品或具有替代关系的产品相互竞争的地理区域。产品竞争是在同一个市场内的竞争,如果同类的产品不在同一地理范围进行销售,由于空间的障碍,它们之间便不存在竞争关系。 3、确定支配地位 对于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的价格垄断行为,判断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重要前提。判断一个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综合很多因素,包括市场份额,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控制市场的能力、财力和技术条件,市场进入难易程度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