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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长期不上班怎么处理?
释义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予以辞退:1.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2.不胜任现职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安排;3.拒绝合理安排工作;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法律分析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拓展延伸
    公务员长期缺勤应如何处理?
    公务员长期缺勤是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需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首先,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确保缺勤事实属实。其次,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记过、降级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此外,可以通过激励措施,如奖励优秀表现和出勤率高的公务员,以促进整体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综上所述,对于公务员长期缺勤问题,应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措施,以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结语
    公务员长期缺勤是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对于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情况,可以予以辞退。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记过、降级等。同时,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务员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通过综合措施,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和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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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