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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是什么
释义
    1、事先准备好提取公积金的各种材料。外地人离开一个工作地到另一个地方,这是非常常见的情况,这时候需要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等。有时候还需要个人的社保卡等,不过要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了,各个地方不同,不过你可以带着,不必到时候麻烦。
    2、准备一张公积金提取银行的银行卡。公积金的提取需要银行卡,也有人说不需要银行卡,但有银行卡是没错的,而且能够加快提取的速度,有时候银行也可以发现金,但又要办理一段时间的手续了。如果你平时有银行卡就算了,如果没有银行卡可以事先办理一张建行银行卡。
    3、选择好去提取公积金的适合时间。公积金的提取也有合适的时间段,周
    六、周日属于忙时,不管是银行普通业务的人员,还是公积金提取人员等等都非常多,不适合办理。因此,大家可以选择周一到周五的时间,而且选择早早地早晨去办理,人很少,一般10mm就能完成。
    4、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在中国建行进行,因此,你可以在网上事先查询好公积金提取的建行网点,了解好路线,不要把时间耽误在路上,也不要找到了位置也不能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在建行进行,但不是全部的建行都能提取,因此,事先查询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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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