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冻结银行没有权解冻。一般司法冻结银行卡不会自动解冻的,只能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将银行账户解冻,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权利自己解冻。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和被告双方经过法院调解后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然后经法院作出裁定才可以解除账户冻结。 银行卡解冻申请如下: 1、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被冻结的银行卡; 2、携带上述证件到执行冻结银行卡的法院填写申请解冻银行卡申请书; 3、申请通过即可解冻银行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