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策以下: 1.广州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入境人员自外市入境且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在外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可返回我市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面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对澳门入境人员,落实“3天3检”(已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穗后视为完成第一次),并做好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3.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法律依据】 2022年10月18日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广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1.隔离: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2.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 、2 、3 、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