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影响该义务的履行,但应当退还已经取得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一方不得拖延。解除合同,应当依照约定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支付对方已经得到的利益,并承担因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当保险合同解除后,已经获得的赔款需要退还给保险公司。因此,在解除保险合同后,若已经获得赔付,则应当退还已经取得的保险金给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