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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工作量计算及工资发放办法是怎样的?
释义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1.
    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
    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工作量计算与校内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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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