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北京市各条高速公路即将进入市区处设有进京证办理点及检查站。 2、进京证的有效期为7天,到期前一天,到期当天及到期后一天可以到当地交警支队办理延期5天。 3、12天过后若仍需用进京证只能去进京的综合检查站重新办理7天的证件。 法律客观: 《北京市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条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