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也不一定会判刑,需要根据涉嫌何种违纪违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如下: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基本特征:首先,是主体发生变化,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其次,是职能发生变化,从原先单纯的执纪机关转变为执纪执法机关。 纪检监察对象包括一切行使公权力的集体和个人,对违反党内法规的党组织作出整改,通报及改组等组织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使公权力的个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审查调查期间如发现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由纪委对其进行党纪处分监委对其进行政务处分后,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对其进行起诉,走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