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昨天在儿童摄影馆交了钱拍照但是我现在不想拍了可以退款给我吗 |
释义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不符合标准、违反约定等情况,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消费者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有权要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款、赔偿等。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能退。可与其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拓展延伸 退款政策:儿童摄影馆的拍照费用是否可以退款? 根据儿童摄影馆的退款政策,如果您在昨天交了钱拍照,但是现在不想拍了,您是可以申请退款的。根据相关规定,退款申请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具体时间限制请咨询儿童摄影馆的工作人员。退款申请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收据或交易凭证。请您及时联系儿童摄影馆的客服部门,详细了解他们的退款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办理退款事宜。他们将会为您解答任何疑问,并协助您完成退款手续。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和儿童摄影馆的退款政策,您可以根据规定申请退款。请尽快联系儿童摄影馆的客服部门,了解退款流程和所需文件,并按要求办理退款手续。如有任何疑问,他们将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修正):第四章 服 务 第四十二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章 电影发行、放映 第三十条 电影院的设施、设备以及用于流动放映的设备应当符合电影放映技术的国家标准。 电影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本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具体情节行使行政处罚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查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查封、扣押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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