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聘请的工人在干活中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对象,因此,不能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可以要求其承担作为雇主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