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后哪些不能跟家属说 |
释义 |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不可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友、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案卷材料,也不可擅自披露给媒体或公众;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属国家秘密,需得到检察院、法院同意并遵守保密规定。 法律分析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擅自向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七条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案卷材料,不得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擅自向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六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看守所依法作出的有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直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药品、财物、食物等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友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的案卷材料,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与辩护有关的文件与材料。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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