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1、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2、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3、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4、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5、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6、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7、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8、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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