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监狱不归法院管。 2、监狱归监狱的管理局管,监狱的管理局归司法厅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司法部设监狱的管理局,作为司法部管理全国监狱的职能部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主管本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内的监狱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