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向医院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的条件,就是可以申请领取的,但是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新生儿应该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申报户口。 一、怎样补办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父母携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到新生儿出生的医院的科室出具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然后再去当地的妇保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同时上交父母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最后再去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上交医院出具的证明,从而补办出生证明。这就是补办出生证明的主要步骤。 二、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为: 1、父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内容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三、出生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出生证丢了可以补办。出生证丢了补办的流程:父母携带相关证件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开好证明以后,父母到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根据表格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把父母的证件与表格放在一起;将表格与医院所开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即可。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是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