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主观: 借款合同的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名称和来源;以及受理案件的法院的名称、日期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