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包提存是哪个法律程序 |
释义 | 提存的法定程序如下:1、债务人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2、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明;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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