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的偿还日 |
释义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的偿还日为: 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 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如下: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 、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提前还款申请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在线系统,点击进入申请“提前还款”概要页面; 2、通过“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申请新增页面; 3、选择要还款的贷款合同,系统显示应还本息金额,确认保存还款申请; 4、根据提示结息日,在结息日月份20日前通过专用账户进行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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