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第三代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即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还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是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可以继承除此以外的其他的遗产份额。 二、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人死亡怎么办 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人死亡,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孙子孙女是第几顺位继承人 孙子孙女不是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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