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统计调查范围和跨省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需国家统计局批准。 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如果有低于6周岁的儿童迁入其他省份,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统计调查亦称“统计观察”。有组织地搜集各种统计资料的工作。明确调查的目的,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表,规定调查时间和地点等,是统计资料整理和分析的前提。按调查的组织方式,可分为定期统计报表和专门调查,按调查对象的范围,可分为全面调查(对调查对象的全部单位进行登记)和非全面调查(包括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按调查时间的连续性,可分为经常性调查和一次性调查;按取得调查资料的具体方式,可分为报告法、直接观察法和采访法等。 应根据调查对象特点制定调查方案,如实反映,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计调查是根据调查的目的与要求,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数据信息资料的统计工作过程。根据组织统计调查的机构不同,统计调查项目分为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