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怎样才能构成骗婚 |
释义 | 女方能构成骗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隐瞒婚史 在婚姻登记时,女方隐瞒自己曾经有过婚史,或者说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丧偶等非真实原因,从而骗取男方的信任和感情。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不尊重,也是对男方人格尊严的侵犯。如果男方在婚后发现真相,很可能会对女方产生极大的失望和不信任,甚至导致婚姻破裂; 2、虚报收入 女方在婚前虚报自己的收入,或者故意隐瞒自己的负债情况,以此来骗取男方的财产。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男方的欺骗,也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如果男方在婚后发现真相,很可能会对女方失去信任,甚至产生矛盾和纠纷; 3、利用怀孕要挟 女方在婚前或婚后利用怀孕来要挟男方,让男方不得不娶自己。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如果男方在婚后发现女方利用怀孕骗婚,很可能会对女方产生极大的不信任和失望,甚至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4、假结婚 女方与男方结婚,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婚姻意愿,只是为了获得某种利益或者满足某种需要。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不尊重,也是对男方的欺骗。如果男方在婚后发现女方根本没有真正的婚姻意愿,很可能会对女方产生极大的不满和失望,甚至会对婚姻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5、婚后变脸 女方在婚前表现温柔体贴,婚后却变得脾气暴躁、不可理喻,甚至对男方家庭成员进行侮辱和攻击。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男方的欺骗,也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如果男方在婚后发现女方的性格和行为与婚前完全不同,很可能会对女方失去信任和感情,甚至导致婚姻破裂。 综上所述,被骗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男方,导致另一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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