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众责任险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如在营业期间的运动场所、娱乐场所,在施工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企业等,都可能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而产生投保空间。在欧美发达地区,公众责任险已成为机关、企业、团体及各种游乐、公共场所的必须保障。 一、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什么 (一)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二)保险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 3、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在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被保险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2、造成了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特指与被保险人无任何厉害关系的社会公众; 3、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4、意外事故必须在保险单约定的地点内发生。公众责任保险为场所责任保险,投保时应该明确约定被保险的地点,对于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地点之外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