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任教师担任一定的职务一般任期为几年 |
释义 | 聘任教师担任一定的职务一般任期为三至五年。 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必须经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由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聘任或任命。 二级教师聘请任职流程如下: 1、具备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持存档凭证到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及有关表格; 2、在内容框中填写后送交中心并提交有关参评材料; 3、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查验,整理后上报区教委人事科; 4、参与对应评委会的论文答辩。 教师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聘任工作安排。各单位要顾全大局,严格按照聘任时间安排落实工作,要把做好聘任工作作为提高我镇教育质量的一个新起点来抓; 2、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增强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提高治校能力水平。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行管理。 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规定,聘任教师担任职务应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到期可以续聘或连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十三条 (政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师投入、待遇和履职保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应当依法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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