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 (二)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计单位的选择; (三)参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 (四)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 (五)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 (六)联系有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的三通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七)牵头组织设计交底会; (八)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九)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十)配合监理单位,落实项目的进度目标; (十一)负责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里核定; (十二)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并及时与处里沟通; (十三)对每月工程用款进行初审; (十四)参与工程中需经业主定质、定价的设备、建材的调研; (十五)参加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 (十六)督促与配合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的初审; (十七)配合文档管理人员将项目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十八)协调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整改工作。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