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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准备离婚,房子归我,但是房贷没有还完,怎么过户我名下
释义
    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但按揭房的房产证通常在银行抵押。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有两种办法:一是提前还贷,消除抵押登记并考虑通过贷款公司赎出房产证,然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二是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并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然而,由于银行考虑到贷款风险和工作量,一般不太愿意配合这种操作方式。
    法律分析
    由于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房产分割与过户问题解析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与过户问题是离婚过程中常见的重要问题之一。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一致进行分割,包括共同购置的房产。若房子归您所有,但房贷未还清,您可以与离婚对方商议解决方案。一种方式是您继续承担房贷责任,但对方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对房产的权益。另一种方式是您将房产卖掉,用卖房款偿还剩余房贷,然后按照离婚协议分割剩余财产。过户问题需要与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离婚后的房产分割与过户问题合法、公正地解决。
    结语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与过户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一种是提前还贷或通过贷款公司赎出房产证进行过户,另一种是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合同。离婚过程中,夫妻应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割,对方需放弃对房产的权益。如有需要,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问题合法、公正地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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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3: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