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法律依据: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后,党中央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决策。从1995年江苏省率先招聘大学毕业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至今,有关大学生“村官”的探索已进行了13年。为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更好发展,本报特别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的有关学者、专家和师生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国9个省市区开展调查,形成此报告。我们希望,这些成果,对刚刚启动的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能有所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