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是指贯穿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对税务行政复议活动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参加税务行政复议的各方都必须遵循的法定的基本准则。有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正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及时原则; (五)便民原则。 一、对税务局的处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不是法院,而是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程序为: 1、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3、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的,可以组织调查审查等。 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点是: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纠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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