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务必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还有多少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