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防车位在各省市都可能有不同的政策,人防车位,指的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因此这种人防车位一般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也无法出售,但可以租赁,最长租期不超过20年。虽然目前全国多数地区还不可以办理人防车位产权登记,但是西安、重庆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说明人防车位可以办理相关产权,并与产权车位的权利相近似,但在相关人民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