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环境的举动有哪些 |
释义 | 保护环境的举动有: 1、个人方面:不乱扔垃圾,绿色出行比如骑自行车,搭乘公交车,地铁,少开私家车。垃圾分类,废物利用,不浪费水等资源,不捕杀野生动物等。 2、企业方面:不乱排污水,废气处理达标后再排放。环境保护就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三项基本政策如下: 1、公众参与、普及环境教育的政策; 2、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政策;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政策。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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