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的器官会被取走吗 |
释义 | 死刑犯的器官不会被取走。 中国死刑犯器官是不会被随意取走的。 即使是死刑犯,只是被剥夺了生命权,亲属对其尸体及器官的所有权应该不受影响。 为了减轻犯人的痛苦,会选择注射死刑。但是注射死刑尚且没有得到高度普及,枪毙还是主要形式。死刑犯被枪毙之后,经过法医鉴定,确定死亡之后,将尸体运送到火葬场,进行火化。火化之后,如果有家属认领骨灰,则会将骨灰交给家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4、 此行为必须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死刑罪犯执行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可以允许其家属认领。第三条 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一、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二、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三、经家属同意利用的。第四条 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要严格保密,注意影响,一般应在利用单位内部进行。确有必要时,经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许卫生部门的手术车开到刑场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卫生部门标志的车辆,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术未完成时,不得解除刑场警戒。第五条 尸体被利用后,由火化场协助利用单位及时火化;如需埋葬或做其他处理的,由利用单位负责;如有家属要求领取骨灰的,由人民法院通知家属前往火化场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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