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倍返还定金是返多少 |
释义 | 双倍定金是包含定金本身的,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双倍返还定金,是指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定金,指的是合同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而双倍返还定金的具体规定,就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约定,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应当双倍返还对方定金。 双倍返还定金是返还收受定金的两倍。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主张返还双倍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一)定金合同合法、成立。 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第一,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定金合同不能离开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第二,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 第三,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四、定金合同须以货币为标的,且不能超过法定限额。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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