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没有固定工作即不具备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如债务人没有主动返还欠你的借款,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未果,你可以依法及时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查明债务人财产情况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即时返还所拖欠你的借款。即使确认债务人目前确实没有财产,也不能说明以后没有财产。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经发现债务人财产便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