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区委和区政府哪个更好 |
释义 | 区委更好。区委指的是某某区中共中央党办委员会,各级地方委员会的正确全称是中国共产党某(地名)委员会,简称中共某(地名)委。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具有最终决策权、行政指挥权和人事提名任免权;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区长根据各自的分工协助区长进行工作。 区委和区政府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区委属于执政党的领导机关,区政府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2、领导关系不同:区委领导政府,区委管理人员,在区级单位,区政府有公安部门,区委有武装部。 3、二者的关系:区委制定重大政策和战略,区政府负责实施。 在职能上,区委、区政府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区委保证党的领导,把握大局,区政府负责具体政务。简单地说,区委是党务,区政府是行政。 市委和区委的区别是: 1、代表组织机构不同。 市委是市级党的党政机关,代表党开展工作。市政府是该市的行政机关,代表地方开展工作。 2、最高领导人不同。 市委的最高领导人是市委书记,市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市长。 3、产生方式不同。 市委工作人员一般是由上级党委推荐候选人,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交由上级党委组织部决定,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派驻。 区委办的工作内容有: 1、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送签。 2、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 3、负责报纸、刊物订阅分发工作,协助区文件交换站做好日常工作。 4、承办乡镇及区直部门向区委报送的请示、报告。 5、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工作。 6、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转工作。 7、负责区委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和各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工作的业务指导。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八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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